丈夫与怀孕妻子同房发现孩子非亲生
发布时间:2014-12-11 09:50:14 | 来源:未知
记者陈婕报道 妻子与律师通奸生子骗房产,称法院副院长撑腰,法律途径无门的帖子日前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微博已被阅读120多万次。新快报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 发帖者、事件中的丈夫梁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32岁,是香港人,妻子30岁
记者陈婕报道 “妻子与律师通奸生子骗房产,称法院副院长撑腰,法律途径无门”的帖子日前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微博已被阅读120多万次。新快报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
发帖者、事件中的丈夫梁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32岁,是香港人,妻子30岁,嫁给他之前是珠海斗门人。
梁先生称,2008年7月,结婚后他和妻子回到了斗门。2010年,大儿子出生。今年9月,小儿子诞生。后来,梁先生从岳父口中得知妻子生的小儿子是别人的孩子。其间,梁先生从妻子口中得知,“对方是一位律师,并且其哥哥是斗门法院副院长”。
这一消息对于梁先生来说就如晴天霹雳,他翻查了妻子的电脑及QQ聊天记录,从妻子和其朋友的聊天中得知,“妻子从一开始就知道孩子不是我的,她早在2013年12月28日就验出怀孕,因此之后和我行房,只是在演戏,借此瞒骗我怀胎十月。”
昨日,新快报记者联系上梁先生的妻子余女士,她对记者表示网帖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第二个孩子是否梁先生亲生?对此余女士并未回应,只称“这个孩子是我的,我一定会离婚” 。
余女士表示,丈夫梁先生在网上传播发布不实消息,里面涉及她家人、朋友的名字、qq号码,对他们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我们已经准备报案了。”余小姐对记者说道。
前日,记者联系上被网帖称为“奸夫”的刘先生,刘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他不是律师,和余小姐只是朋友关系,不是孩子爸爸。
珠海斗门法院前天就事件作出回应称,经核实,帖子所称“珠海律师”刘某铭系该院刘姓副院长的弟弟。刘副院长向记者表示,兄弟两家并未在一起生活,对弟弟的私人交往行为并不了解。同时,刘副院长向公众表态,不会利用法院副院长身份影响纠纷的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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