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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岁多男童夜里上厕所被货车撞死 父母担责30%

发布时间:2014-10-28 19:44:05 | 来源:未知
28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 成都某物流园经营小餐馆的朱野(化名)夫妇有一名1岁9个月的儿子朱文(化名),当晚朱文独自外出上厕所,被郑智(化名)驾驶的小货车碰撞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定肇事司机郑智承担事故

  28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

  成都某物流园经营小餐馆的朱野(化名)夫妇有一名1岁9个月的儿子朱文(化名),当晚朱文独自外出上厕所,被郑智(化名)驾驶的小货车碰撞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定肇事司机郑智承担事故70%责任,孩子父母共同承担事故30%责任。

  6年驾龄货车司机 右转弯碾压致小孩死亡

  28日,记者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见到了肇事司机郑智。据了解,郑智是一名小型货车驾驶员,有6年驾龄。2013年12月晚19时许,郑智驾驶长约5米的小型货车将货卸下后准备回家。在上车前,郑智从车右前侧绕行至车尾部,对周围环境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异常。同时,园区内监控显示,当时天色很暗,加上园区内没有灯,视线很模糊。

  让郑智没想到的是,年仅1岁9个月的朱文正从郑智后方约5米处,向小货车走来。由于小货车停在了朱文回家的路线上,朱文便绕到小货车副驾驶位置处。

  监控画面显示,当时郑智背对着朱文上了小货车。打开车灯、起步、右转行驶。突然,车身颠簸了一下,郑智说:“我以为是园区路面不平所致,没下车,便直接驾车回家了。”晚上21时许,郑智接到电话,对方称自己可能压到小孩儿了。一头雾水的郑智以为是弄错了,“回园区的路上,我都没想起在哪儿有压到过人。”直到看到园区监控,郑智才知道颠簸是因为压到了朱文。

  无监护人看护 一岁多小孩外出意外死亡

  据了解,朱文的父母朱野夫妇,在园区内经营这一家小餐馆。当晚,朱文独自一人外出上厕所,“家住在园区,儿子平时都在园区玩耍。想着晚上园区内基本没车,应该没有问题,就让他一人去了。”当朱野夫妇出来寻找儿子时,发现朱文已没有了呼吸。

  随后,朱野夫妇将郑智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共计521 306.88元。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郑智负事故全部责任。郑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并认为死者朱文仅1岁零9个月大,其父母未尽监护职责。故请求法院对交通事故重新划分责任。

  法院判决:郑智承担事故70%责任 父母监管不力负担30%责任

  28日,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围绕郑智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如何划定展开。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物流园路面不平整,郑智上车前已绕行车辆一周观察周围环境,自信前方并未出现小孩。故郑智虽然起步后感觉车辆颠簸,但自认为是路面不平导致的,不能认定郑智明知已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离开现场。但即使经过检查,郑智仍有义务在发动车辆前,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并按照车辆操作常识打开转向灯、夜间行车灯等待数秒,确认安全后再行起步转向。

  法院认为,年仅1岁多的朱文无法对车辆危险性形成正确认识,其父母放任尚未形成自我保护意识的朱文,在夜间独自出门上厕所。致使其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进入有各类车辆出入的物流园。朱野夫妇未尽到监护责任,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应当对朱文的死亡承担责任。故法院认定郑智承担事故70%责任,朱野夫妇共同承担事故30%责任。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朱野夫妇163 043.46元,被告郑智支付原告朱野夫妇207 247.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