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原中医医院院长受审 非法收受8人600余万元
中新网宜昌11月11日电 湖北宜昌市猇亭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刘雄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鲁某等8人财物602.5065万余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2012年至2014年5月,上海商人鲁某向宜昌市中医医院供应医疗器械设备价值1100余万元。为感谢刘雄在设备购销中给予的帮助,鲁为刘雄的女儿购买汽车,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刘女一套房子。刘雄实际收受财物价值共计371.3298万元。
指控所列细节显示,2016年9月,刘雄去上海给女儿买房。鲁某将个人2012年购买的位于上海普陀区126.19平米的公寓,以原价554万元的价格卖给刘雄。为应付税务部门检查,双方签订了700万元买卖合同。后经专业房产公司评估,该房屋当时实际市场价值890余万元,与实际支付买房款相差341万余元。
刘雄当庭认罪。但其辩护人认为,评估公司认定的890万元的市场价值不符合该案的交易实情。应当以合同价700万元认定为房屋的市场价。即刘雄在购买鲁某房屋交易中收受的贿赂为146万元,而不是341.02万元。
猇亭区检察院检察长陈莉当庭表示,最高法在2007年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即“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和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这个市场价格通过委托中介进行评估确定,符合法规和司法惯例。
检察机关指出,任职期间,刘雄在确定药品、医疗设备等供应商这些方面,大搞权力寻租,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党纪国法,甚至到了不给红包就给脸色的地步,短短6年间受贿高达6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刘雄收受8人600余万元,除一人的行贿事实是调查机关立案前掌握的外,其他都是刘雄到案后主动交代,应当认定刘雄具有坦白情节。同时,刘雄及其家人已全部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 广东2名男子不满医院要求登记 打伤护士被行拘7日2020-08-03 19:32:38
- 一人确诊医院封闭 北京部分医院全体医护已做检测2020-06-20 11:03:08
- 江西一医院奖援鄂医护每人86666元、14天带薪年假2020-04-20 13:29:48
- 云南彝良回应"医护自愿放弃抗疫补助":责成医院整改2020-03-16 08:40:05
- 江夏区第一医院:为彭银华医生申报工伤、申报烈士2020-02-22 09:22:33
- 专家:中医对轻症肺炎有确切疗效 亦可辅助治疗重症2020-02-20 08: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