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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被质疑漏诊所致 医院:存漏诊但非死因

发布时间:2019-10-26 10:34:22 | 来源:未知
四川宜宾一名刚出生五天的男婴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认为死因系胎儿宫内感染引发新生儿重症肺炎等并发症所致,但家属认为男婴死因与医院漏诊枕骨骨折有关。 由家属提供的一份四川临港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黄丽之子系颅脑损伤、间质性肺炎、脑膜

  四川宜宾一名刚出生五天的男婴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认为死因系胎儿宫内感染引发新生儿重症肺炎等并发症所致,但家属认为男婴死因与医院漏诊枕骨骨折有关。

  由家属提供的一份四川临港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黄丽之子系颅脑损伤、间质性肺炎、脑膜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脑出血、气胸等,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中,在“法医病理诊断”部分提及该男婴有颅脑损伤,存在“枕骨骨折”情况。

  由宜宾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虽然院方对“枕骨骨折,硬膜下血肿”存在漏诊,但患儿的枕骨骨折及硬膜下血肿和最终死亡无因果关系。

  针对此事,10月25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报告中提到的漏诊是存在的,但是不构成医疗事故。

  10月23日,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正在积极配合黄丽解决此事,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值得一提的是,这名新生儿枕骨骨折的成因尚不明。黄丽怀疑是产科护士在给新生儿洗澡时所致,但院方在前述《鉴定书》中表明,新生儿未出现过任何跌落、撞击等外部伤害状况。

  出生6小时脑勺现血肿,第5天经抢救无效死亡

  黄丽告诉澎湃新闻,其儿子于2018年8月1日6时20分在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产科出生。病历显示,黄丽之子出生时羊水清亮、无污染,无脐带绕颈,胎盘无异常,新生儿评分均10分。

  约6个小时后,该院新生儿科一名医生检查时,发现孩子后脑勺有波动感血肿,怀疑有头皮血肿,建议将孩子转入新生儿科并拍片检查。之后,孩子转入新生儿科。

  病历显示,8月1日,医师给出的初步诊断结果为:“头颅血肿、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肺炎?新生儿败血症?宫内感染?”

  黄丽回忆,孩子转入新生儿科后,她的丈夫曾询问孩子的主治医生何时能够对孩子拍片检查,但是医生表示医院机器出现故障正在抢修,当黄丽和丈夫提出要让孩子转院进行检查时,医院以“转院会导致新生儿感染,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转院请求。

  但该说法未获医院回复,尚不能证实。

  黄丽称,“(8月2日)医生说,孩子的头部经过一天的观察,没有问题,可以不用拍片。”黄丽回忆道,8月1日至3日,宜宾二院的医生向他们表示,孩子只发现有肺炎症状,整体病情控制在较为稳定的状态。

  病情在8月4日急转直下。病历显示,8月4日13时55分至8月5日7时29分,医院共对黄丽之子进行了3次大抢救和1次小抢救。至8月5日7时29分,黄丽之子被宣告临床死亡。

  之后,黄丽将孩子的遗体交给四川省临港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据该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黄丽之子系颅脑损伤、间质性肺炎、脑膜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脑出血、气胸等,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该份司法鉴定意见书称,“法医病理诊断”部分的第1个要点是颅脑损伤:枕部硬脑膜下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顶枕部头皮下出血,左侧颞肌出血;脑水肿。

  枕骨骨折如何形成,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尚未明确成因。

  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院方支持患方依法诉讼

  据黄丽提供的宜宾市医学会在2019年1月15日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黄丽质疑医院存在产科护士在给新生儿洗澡时造成了严重枕骨骨折,未对患儿颅内出血、脑水肿进行CT检查等情况。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在该《鉴定书》中回复称,在整个分娩及观察过程中,新生儿一直未离开过产房及产妇的视线,新生儿也未出现过任何跌落、撞击等外部伤害状况。8月1日9:30左右家属将黄丽之子抱至7楼沐浴室,工作人员准备为黄丽之子进行青霉素皮试时,发现其头部产瘤较大,遂在家属陪同下抱与医生查看,医生请新生儿科会诊后,于12:10将其转至新生儿科治疗。

  院方认为,患儿死亡的原因系新生儿重症肺炎并发气胸、肺出血、消化道出血及多器官功能衰竭导致,不考虑系枕骨骨折、枕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颅脑损伤导致。医院出具的死亡原因与尸检结果一致,诊疗符合医疗规范,医院不存在故意伤害。

  《鉴定书》则认为,虽然院方对“枕骨骨折,硬膜下血肿”存在漏诊,但患儿的枕骨骨折及硬膜下血肿和最终死亡无因果关系。此外,鉴定书还介绍,根据现有资料,患儿枕骨骨折及硬膜下出血可能系多因素造成,产伤(有急产史、患儿凝血功能障碍)、外伤(医患双方均无确切证据提供)。

  鉴定书结论认为,该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黄丽表示不接受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她称,医院曾经提出要进行赔偿,她要求医院说明孩子枕骨骨折原因,但是院方称“没办法告诉你”。

  10月25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了尸检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宜宾市医学学会出具的鉴定报告,对黄丽之子出现的枕骨骨折情况,尸检报告中明确提及院方存在漏诊。对于患儿死亡原因,尸检报告中提到,患者的枕骨骨折与患儿最终死亡原因没有因果关系。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尸检报告中提到漏诊是存在的,但是不构成医疗事故。此外,漏诊的情况,依据当时患儿的行为看不到枕骨骨折,该情况是通过尸检报告判定出的。所以在医患之间的理解上双方有偏差。

  “一直以来我们支持患方依法诉讼,漏诊到底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希望依法去解决这件事情。”前述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