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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全国400余家垃圾焚烧发电厂5项排放数据全公开

发布时间:2019-12-13 20:57:21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哲程) 我是环境守法者首批承诺发布活动今日(13日)在杭州举行。国内1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集团企业负责人率先承诺,欢迎任何人员、任何时候监督,并将在官网公示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等数据。未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将分批发布承诺企业名单

  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哲程) “我是环境守法者”首批承诺发布活动今日(13日)在杭州举行。国内1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集团企业负责人率先承诺,欢迎任何人员、任何时候监督,并将在官网公示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等数据。未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将分批发布承诺企业名单,并搭建行业自律服务平台。

  12月初,生态环境部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监管将更严格。《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全国400余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等5项烟气排放数据,将全部向社会公开。

  根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厂应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定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

  一个自然日内,垃圾焚烧发电厂任一焚烧炉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如有一项及以上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即可认定污染物排放超标。经核实超标属实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场责令整改,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一个月内累计超标5天以上的,依法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

  企业若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排放污染物,构成犯罪,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垃圾焚烧发电厂因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核减或者暂停拨付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2016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列为首批达标整治重点行业,先行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标志性工程。两年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正式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7+4”行动。

  2017年,原环保部要求全国所有已投运的278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装、树、联”,即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竖立电子显示屏公布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建、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应在试生产时完成“装、树、联”。目前“装、树、联”已覆盖全国401家垃圾焚烧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