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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在珠海公交上偷900多元手机 被罚1千拘4个月

发布时间:2017-01-19 11:28:19 | 来源:未知
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一起在公共汽车内盗窃的案件,被告人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6年11月26日13时左右,唐某在我市拱北华润万家对面的巴士站等车,随后登上931路公共汽车。当车行驶至香洲明珠路段时,唐某趁同车的史

  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一起在公共汽车内盗窃的案件,被告人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6年11月26日13时左右,唐某在我市拱北华润万家对面的巴士站等车,随后登上931路公共汽车。当车行驶至香洲明珠路段时,唐某趁同车的史某不备,扒窃了其口袋内的一部三星牌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47元)。随后,唐某被民警当场抓获。据了解,唐某曾于2012年2月14日因犯盗窃罪被香洲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2年3月4日刑满释放。

  香洲法院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唐某有犯罪前科,量刑上应予以体现。被告人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原标题:小偷在珠海公交上偷900多元手机 被罚1千拘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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