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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审查制变为登记制 立案难或成历史

发布时间:2014-12-08 09:51:36 | 来源:未知
法院要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排除外在干扰;建立新的法官管理制度以区别于普通公务员;立案变审查制为登记制,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记者昨日从珠海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应澳门中级法院院长赖健雄邀请,该院院长敖广恩日前带队赴澳调研司法改革,在双方座谈

  法院要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排除外在干扰;建立新的法官管理制度以区别于普通公务员;立案变审查制为登记制,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记者昨日从珠海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应澳门中级法院院长赖健雄邀请,该院院长敖广恩日前带队赴澳调研司法改革,在双方座谈会上,敖广恩首次对外透露了珠海正在探索的多项司法改革举措,此前颇受关注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也被列入在内。

  正探索多项改革

  据了解,此次调研由敖广恩带队,珠海市中级法院和横琴新区法院6名法官组成的司法改革调研组赴澳门考察访问。此次调研一个重要目的便是为珠海两级法院尤其是横琴新区法院推进改革创新探索、借鉴符合普遍司法规律的先进经验。

  在双方座谈会上,敖广恩首次对外透露了珠海司法改革正在探索实施的内容。据介绍,珠海司法改革下一阶段主要包括三大块:一是研究实施法官员额制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方案,按照法官少而精、审判辅助人员多而勤的要求确定法院工作人员比例,使法官数量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既要保证选拔出来的法官具有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又要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二是健全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研究如何落实法官待遇与法官等级挂钩,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三是推进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探索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实现由过去的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试行某类型案件集中管辖和法院内部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

  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珠海中院已经制定《珠海法院争创全国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工作方案》。敖广恩表示,珠海将把横琴新区法院建设成对接一国两制模式、与港澳台和中西方法院成功经验接轨的典范,待司法改革经验成熟后,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珠海法院要争取在三年内建成全国先进法院,努力在公正司法、推进司法改革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上访或将减少

  此次介绍的众多司法改革措施中,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无疑是司法界一直关注的热点。目前的立案审查造成的立案难,是挡在当事人维权路上的拦路虎,被律师界长期诟病。

  珠海中院人士介绍,审查改为登记,能够有效地把一些纠纷引导到诉讼途径上来。目前之所以上访多,正是因为没办法通过法律来解决,诉讼无门。这项改革后,很多上访问题将交给法律来处理,让法院来裁判,这样对培养公民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提高司法的权威,“是很有效的”。之前很多群众反映有案不立,有诉不理,今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将得以彻底改变。不过,也有法官表示,目前法院案子越来越多,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法院“还是要尝试把很多矛盾和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手段大量地稀释和化解,不是鼓动和引导民众来形成诉讼的泛滥”。

  法官区别于公务员管理也是目前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广东省即将推行地方法院人财物省一级统管。不过也有法官提出,在解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同时,要“探索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把法官和公务员的管理区分开来,在避免地方对司法进行干预基础上,也要避免上级法院以及本院的院长、庭长利用行政权干预法官判案。

(原标题:珠海审查制变为登记制 立案难或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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