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昨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4-10-02 09:23:08 | 来源:未知
10月1日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惠及全市25.5万城乡居民,领取养老待遇共计4.55万人。其中,2.15万正在领取原新农保老年津贴人员改领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2.4万按月
10月1日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惠及全市25.5万城乡居民,领取养老待遇共计4.55万人。其中,2.15万正在领取原新农保老年津贴人员改领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2.4万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456元。记者获悉,市社保中心节前加班加点,已做好待遇支付计划,上述两类人群共发放待遇1729.5万元,并已于昨日到账。
据介绍,《办法》在制度模式、缴费标准和待遇计发等方面,与原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整体框架保持不变,个人月缴费标准分60元、100元和120元三个档次,政府财政按个人缴费额的65%给予补贴,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在此基础上,《办法》大幅提高老年人待遇水平,强化缴费激励机制,新增丧葬补助费项目,并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惠及全市25.5万城乡居民。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城乡居民养老问题,先后在2005年和2011年出台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逐年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以来,我市多次调整政策提高待遇水平,特别是从2013年1月开始,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330元,新农保老年津贴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200元,参保缴费补贴从个人缴费额的50%提高到65%,待遇标准远高于国家和省的标准。目前,新农保和城居保月人均养老金分别达414元和485元,待遇水平居全省、全国前列。
(原标题: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昨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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