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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两男子醉驾肇事拒绝接受处理

发布时间:2017-08-02 07:33:19 | 来源:网络
近日,张某、胡某均被警方刑拘,原因都是因为---醉驾肇事拒绝接受处理。 据交警部门通报,去年3月26日、12月14日,贵州籍男子张某、湖南籍男子胡某分别醉酒驾驶电动车在三乡镇肇事,但两人却一直拒绝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7月27日,张某在出租屋被抓捕归案;经

  近日,张某、胡某均被警方刑拘,原因都是因为---醉驾肇事拒绝接受处理。

  据交警部门通报,去年3月26日、12月14日,贵州籍男子张某、湖南籍男子胡某分别醉酒驾驶电动车在三乡镇肇事,但两人却一直拒绝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7月27日,张某在出租屋被抓捕归案;经交警部门规劝,7月28,胡某主动投案自首。

  据悉,2016年3月26日晚,在三乡白石村的出租屋喝了白酒后,张某驾驶电动车沿105国道非机动车道由三乡马迳花坛往白石村方向行驶,前往白石村某鞋厂接其妻子,不料在三乡镇白石农商银行对面人行道上与一行人发生碰撞。

  接到报警后,三乡交警大队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发现张某涉嫌酒后驾车。检测结果显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92.8mg/100ml,且张某所驾电动车超标,交警部门随后确认张某属醉酒驾车。另经查,张某系贵州省人,事发前在三乡镇从事建筑行业,2009年曾因入室盗窃而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另一宗案件则发生于去年12月14日深夜,事发当晚,湖南籍男子胡某和四五名同事在宿舍喝完啤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外出。当晚23时许,胡某驾车行驶至三乡镇白石治保会路段处时,车辆越线与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三乡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发现胡某浑身散发着酒气,怀疑胡某酒后驾车。经检测,胡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77.3mg/100 ml,属于醉驾。

  上述两宗案件发生后,张某、胡某一直拒绝到三乡交警大队接受醉驾案处理。三乡交警大队于是将张某、胡某醉驾案通报市公安交警支队侦查大队,请求协助抓捕。

  在对张某的相关信息进行排查时,办案民警发现张某在三乡白石村有活动轨迹,于是联合当地派出所在张某的出租屋进行蹲守。7月27日,民警将张某抓捕归案。而胡某在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后,主动来到三乡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8月1日,记者从三乡交警大队获悉,目前,张某、胡某均已被刑事拘留。

(原标题:中山两男子醉驾肇事拒绝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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