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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男子酒后宵夜档滋事 伤及无辜被判刑1年

发布时间:2017-07-26 11:01:23 | 来源:网络
酒后到宵夜档找人算旧账,23岁的男子钱某先是不慎伤及邻桌无辜,随后又呼叫同伴前来帮忙打人。最终,钱某被接警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7月24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起故意伤害案的终审判决。 2016年11月13日晚上10时许,河南人钱某饮酒后来到石岐区南下市

  酒后到宵夜档找人算“旧账”,23岁的男子钱某先是不慎伤及邻桌无辜,随后又呼叫同伴前来帮忙打人。最终,钱某被接警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7月24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起故意伤害案的终审判决。

  2016年11月13日晚上10时许,河南人钱某饮酒后来到石岐区南下市场附近李某经营的宵夜档处,上前辱骂并推打之前与他发生过矛盾的李某。闹事过程中,钱某一脚踢飞了宵夜档的一张胶凳,在一旁吃宵夜的曹先生遭遇飞来横祸,左眼部受伤。但是,钱某并未就此罢休,又继续打电话叫来三名同伙,并持胶凳、啤酒瓶等工具共同殴打李某,导致李某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及距骨后缘骨折。经法医鉴定,宵夜档档主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食客曹某受轻微伤。

  作案后,钱某被接警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归案后,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7年4月19日,市第一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钱某判刑1年,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是酒后犯罪,而且如实供述罪行,请求从轻判罚。

  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已经依法对钱某从轻处罚,量刑适当,而且醉酒的人犯罪依法应当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石岐男子酒后宵夜档滋事 伤及无辜被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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