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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男子爬窗进女子房待了数小时 获刑8个月

发布时间:2016-12-20 08:27:45 | 来源:未知
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李世寅 陈晋 因感情纠纷,一男子竟然拆除女被害人房间防盗网爬窗而入,并待了几个小时。12月16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谢某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章,男

  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李世寅 陈晋 因感情纠纷,一男子竟然拆除女被害人房间防盗网爬窗而入,并待了几个小时。12月16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谢某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章,男,1968年出生于广东省。2016年4月20日晚9时许,被告人谢某章在被害人黄某兰租住的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东宁路一出租楼301房外,因感情纠纷与黄某兰发生争执。期间谢某章要求进入301房遭到拒绝后,将该房窗户防盗网强行拆除并爬窗进入,至次日凌晨离开。同年5月4日下午3时许,公安人员在小榄镇东宁路某出租楼门前将被告人谢某章抓获归案。

  据被告人供称,他当时喝了一些酒,去找被害人,拍门被害人不答应,于是去拉其窗户防盗网,“拉了几下防盗网就松动了,于是自己就将防盗网拆除爬窗而入。”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章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原标题:中山男子爬窗进女子房待了数小时 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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