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中山新闻 > 古镇一灯饰公司暗藏豪华包厢容留他人吸毒

古镇一灯饰公司暗藏豪华包厢容留他人吸毒

发布时间:2015-04-29 10:37:31 | 来源:未知
灯饰公司本来是生产灯饰产品的地方,但在古镇,一家灯饰公司内却暗藏着豪华卡拉OK包间并变身毒窝。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灯饰公司法人代表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8月16日晚11时至8月17日2时许,中山市古镇镇某灯饰有限

  灯饰公司本来是生产灯饰产品的地方,但在古镇,一家灯饰公司内却暗藏着豪华卡拉OK包间并变身“毒窝”。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灯饰公司法人代表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8月16日晚11时至8月17日2时许,中山市古镇镇某灯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某以其经营的中山市某灯饰有限公司行政大楼六楼接待室为窝点,容留黄某、李某华等14人吸食氯胺酮等毒品。同年8月17日3时许,公安人员在上述接待室将吸毒人员抓获归案,在黄某身上缴获毒品MDMA34.07克,在陈某锦身上缴获毒品氯胺酮4 .6 3克,在现场缴获毒品MDMA33.93克、毒品氯胺酮5.07克。邓某某供称,吸毒窝点是该公司的接待室,被改成有卡拉OK及酒水提供的包房用于应酬,也成为了聚众吸毒的隐蔽场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目前,被告人邓某某已提起上诉。另被告人黄某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其余吸毒人员均被行政处罚。

(原标题:古镇一灯饰公司暗藏豪华包厢容留他人吸毒)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