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摩托车致人重伤不治身亡 司机逃逸近月落网
开着摩托车前往4S店签订购车合同,慌忙中将另一名摩托车驾驶人撞成重伤。为了赶时间,这位司机竟然带伤逃离现场,伤者却在三天后不治身亡。近日,中山市交警支队通过近一个月侦查,终于将肇事逃逸司机韦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
千里追凶锁定肇事司机
2014年12月20日中午,广西籍男子韦某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在东升镇同茂工业大道与一辆女装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重伤。东升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女装摩托车严重损毁,受伤的男子已被送往医院抢救,但肇事司机却不知去向。
通过大量的排查,民警初步锁定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登记车主为阮某,但阮某登记的电话已经停机。今年1月中旬,民警前往阮某户籍所在地广西贵港市开展调查,排除了阮某肇事逃逸的可能性。但在接受调查时,阮某称车辆已于2011年卖给了一名韦姓男子,同时还向民警提供了一份购车协议。
1月20日中午13时许,民警通过布控在石岐某工地将韦某抓捕归案,同时起获了已经维修过的红色肇事摩托车。在询问过程中,韦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为赶时间竟不顾伤者
据韦某交代,2014年12月20日中午,他驾驶这辆摩托车前往105国道坦背路段的一家4S店签购车合同。因所带现金不够,韦某驾车从国道转入同茂工业大道前往取钱,没想到刚转入同茂工业大道不久,恰遇一男子驾驶一辆女式摩托车逆向行驶横过道路,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倒地受伤,韦某自己的右侧脸部也受伤流血。
事故发生后,韦某并未查看伤者的伤势,扶起车辆后便前往小榄,先取了500元到一间修车行更换了损坏的车辆部件,然后又到银行柜员机取购车款,并急匆匆赶往坦背4S店签购车合同。签完合同回到石岐的工地后,才前往中山市中医院就诊。
当天下午,交警部门依法对肇事逃逸的韦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由于对方因抢救无效死亡,而韦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交警部门还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韦某执行刑事拘留。
-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 中山一女子驾三轮摩托车肇事撞 却谎称是亡夫开车2019-11-05 09:18:01
- 中山一行人闯红灯致摩托车乘客死亡 赔了20万还获刑2018-11-28 09:32:07
- 中山男子驾摩托车撞伤10岁女孩后逃回老家2017-05-23 08:18:01
- 中山女生放学途中被摩托车撞倒2017-05-17 10:35:17
- 中山一非法营运三轮车肇事致人亡 驾驶人弃车逃逸后自首2016-12-23 08:13:43
- 中山一男子买二手摩托还前世债 被罚2.2万元2016-02-26 0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