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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俩司机同一酒吧喝酒 前后一天进拘留所

发布时间:2019-03-19 13:31:16 | 来源:羊城晚报
3月13日凌晨,素不相识的谢某、农某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同一酒吧喝酒后,分别驾驶小轿车、摩托车送朋友回家,结果在路上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驾乘摩托车的农某等两人受伤。事发后,谢某驾驶小轿车逃逸,并两次返回现场打探情况,翌日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3月13日3

  3月13日凌晨,素不相识的谢某、农某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同一酒吧喝酒后,分别驾驶小轿车、摩托车送朋友回家,结果在路上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驾乘摩托车的农某等两人受伤。事发后,谢某驾驶小轿车逃逸,并两次返回现场打探情况,翌日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3月13日3时26分,火炬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处警指令,称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一品对开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追尾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客两人受伤。事发后,肇事小轿车逃离现场。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路面倒着一辆无号牌女装摩托车,车尾严重损坏,坐在路边的两名男子伤势并不严重。在询问过程中,摩托车驾驶人农某向民警反映称“隐约记得肇事小轿车号牌后几位数为38×”。其间,民警发现农某身上散发较大酒气,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农某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

  经查,农某系广西灵山县人,现年27岁,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据农某交代,3月13日0时30分许,他和几个朋友在开发区“×尚酒吧”饮酒,其间喝了三两左右的洋酒,凌晨3时多驾驶摩托车送一名一起喝酒的朋友回家,没想到行至开发区康乐大道一品对开路段时,被一辆白色小轿车追撞。

  小轿车司机两次返回现场打探情况

  处理现场后,根据农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连夜调取事发路段附近的视频监控排查,并初步锁定粤TF538×号牌白色雪弗兰小轿车为嫌疑肇事车辆。当日16时,民警致电车主谢某,要求到大队接受调查。谢某电话中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并称车辆正在江陵大道某修理厂维修。

  民警随即前往修理厂,发现粤TF538×号牌小轿车前挡风玻璃已经换好,但车头还没来得及维修。经核对车辆损坏痕迹,证实粤TF538×号牌小轿车正是肇事逃逸车辆,于是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

  当天23时左右,谢某来到火炬开发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交代,3月12日晚,他与几位朋友也在开发区“×尚酒吧”饮酒,其间喝了5杯左右的洋酒。3月13日凌晨,他驾驶小轿车送朋友回家,途中因酒精原因追尾碰撞一辆摩托车。事故发生后,因害怕酒后驾驶受到严厉处罚,于是驾车逃离现场。后又害怕撞死了人,将车辆停在一公里以外的破旧厂房后,骑共享单车回到现场打探对方伤势情况,但因看到现场有五六个人,一直不敢靠近,随后骑车离开。十几分钟后又乘出租车回到现场,看到有交警在现场处理,并确认对方没有生命危险后回到车上睡觉。后将车辆送到了修理厂维修。

  3月13日,开发区交警大队以无证驾车依法对农某行政拘留15日。如检验报告证实醉酒驾车,农某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3月14日,谢某因肇事逃逸被处行政拘留15日。

(原标题:中山:俩司机同一酒吧喝酒 前后一天进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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