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一男子看到司机车速太快扔石头砸 结果被判刑3年
发布时间:2016-12-31 08:47:59 | 来源:未知
原以来好心提醒过往违规车辆,哪知触范刑法。日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殷某某案进行终审宣判,上诉人殷某某获判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领刑3年6个月。 据了解,殷某某居住于遂溪县黄略镇。由于325国道经过黄略镇殷屋村路段常有交
原以来“好心”提醒过往“违规”车辆,哪知触范刑法。日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殷某某案进行终审宣判,上诉人殷某某获判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领刑3年6个月。
据了解,殷某某居住于遂溪县黄略镇。由于325国道经过黄略镇殷屋村路段常有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殷某某便认为是车辆驾驶人员违规驾驶使然。为此,殷某某决定以实际行动为邻里村民做贡献,“好心”提醒过往“违规”车辆,减少事故发生。
2015年9月12日晚上22时许,殷某某拿着4块石头,站在湛江市325国道遂溪县黄略镇殷屋村路段公路(官渡往赤坎方向)中间的防护栏边,观察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如果发现车辆行驶过快或高速行驶,殷某某就用石头扔向该车辆。
当晚22时20分左右,被害人李某驾驶车辆途经该路段。由于行车速度较快,殷某某用石头扔向了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导致该车挡风玻璃碎裂,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方向和车速失控,危及乘客、行人及过往车辆,随时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经鉴定,损坏车辆修复价格为人民币1820元。
法院认为,殷某某以投掷石头砸向正在高速行驶的机动车的方法危及公共安全,造成李某损失1820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上诉人殷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又因殷某某另存在寻衅滋事行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原标题:湛江一男子看到司机车速太快扔石头砸 结果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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