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深圳新闻 > 深圳一养老院私卖慰问品 民政局:已严厉批评(2)

深圳一养老院私卖慰问品 民政局:已严厉批评(2)

发布时间:2015-04-01 09:41:09 | 来源:未知
深圳以前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我已经严厉批评了该养老院负责人,要求以后再也不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养老院方面也做了保证。侯伊莎说。 律师说法 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处罚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海宽向记者表示,社

  深圳以前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我已经严厉批评了该养老院负责人,要求以后再也不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养老院方面也做了保证。”侯伊莎说。

  律师说法

  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处罚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海宽向记者表示,社会爱心企业或机构带来的慰问品,是定向给养老院的老人们的,而不是养老院。把送给老人的东西拿去卖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此行为涉嫌侵占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受赠方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受赠方可以变卖,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当用于捐赠目的。

  而此事件中,养老院负责人称售卖所得用于养老院的装修,这与捐赠人的捐赠意愿不符,违法了捐赠法的规定。如果是用于改善老人的生活,那必须得提供相应的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私自售卖的慰问品,可以有三个途径进行处理。一是利益受损的老人们可以派代表要求其返还或者提出赔偿要求,要求涉事养老院通过现金或实物等各种形式进行补偿;二是私卖行为违反了捐赠方的意愿,捐赠方可以要求养老院返还捐赠物品,或者按照对等的原物重新发放给老人;三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老人的投诉,对其作出一定的处罚,并对其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以引起全市其他养老机构的警戒,给捐赠方、老人和公众一个交代。

  此外,温海宽律师认为,每年的四五月份是社会探访的高峰期,深圳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有30多家,主管部门应该对所有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原标题:深圳一养老院私卖慰问品 民政局:已严厉批评(2))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