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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屋藏尸14年案被告回忆杀儿子:他没反应

发布时间:2015-02-10 07:56:27 | 来源:未知
记者张国锋报道 备受关注的深圳租屋藏尸14年案,一审昨天在深圳中院开庭。面对检方的指控,简某南当庭表示认罪。 为什么杀人? 收入低 负担重 生活压力大 据检方指控,1994年期间,被告人简某南与被害人易某英在深圳认识,两人于1998年生下儿子被害人简某恒。在两

  记者张国锋报道 备受关注的深圳租屋藏尸14年案,一审昨天在深圳中院开庭。面对检方的指控,简某南当庭表示认罪。

  为什么杀人?

  收入低 负担重 生活压力大

  据检方指控,1994年期间,被告人简某南与被害人易某英在深圳认识,两人于1998年生下儿子被害人简某恒。在两人同居之后,易某英便没有工作,由简某南负责赚钱养家。因简某南在香港欠有赌债且在深圳居住期间收入较低,导致经济负担重,生活压力大,遂产生将易某英母子杀死后自杀的念头。

  作案当天,简某南带儿子简某恒出去玩后回到家中,见易某英正在睡觉,便趁其不备掐住其脖子,将易某英掐死后,又抱住儿子简某恒,用手捂住其口鼻致其窒息而死。

  防臭味散发

  用塑料薄膜和封箱胶纸严裹

  杀死两人后,简某南将母子俩一起装进其从工作地方带回来的白色透明胶袋,再用红白蓝相间胶袋包装,因担心尸体有味道出来,还到楼下购买了两卷约50厘米宽的透明塑料薄膜和两卷七八厘米宽的透明封箱胶纸对尸体进行层层包装。最后将包装好的尸体放进一个电视纸箱内,又向箱内随意放了几件衣服,再用透明封箱胶纸把纸箱封好存放到出租屋的杂物间。2002年底时,由于房东要收回房子,简某南在附近另租了一个房子,用以藏匿尸体。

  对于检方的指控,简某南表示自己认罪,并对杀人的过程表示没有异议。

  忆杀人情景

  儿子直勾勾地看着他一点反应也没有

  根据简某南在庭上的供述,2000年时,他在香港沙田担任仓管员一职,每个月的工资是9000港元左右,当时折合人民币约1万元,他们在布吉的租房花费是800元,每月交通费用最多为3000元,剩余的钱已经足以支撑三人的生活。他还阐述在香港并无欠下赌债,而是欠了银行的信用卡透支债务。其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其指出,检方指控的简某南因为经济负担大而杀人的动机缺乏足够的证据,简某南与易某英当时的感情很好,并不存在杀人动机。而且检方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简某南就是杀人凶手,法庭应当进一步查明事实。

  回忆当时杀人的场景,简某南说:“记得杀人的时间应该是5月,因为那天正好也是跟香港的妻子的结婚纪念日,杀害自己的儿子时,我捂住儿子的口鼻,儿子只是直勾勾地看着我,一点反应也没有。”

  被追讨损失

  被告人表示无财产不确定能否赔偿

  在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后,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随即开始。易某英家属的代理律师代表易某英家属提出,希望法庭支持原告诉求,判处被告人简某南赔偿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90.5万元。但简某南随后说的一句话却让全场震惊,他说:“我杀了他们两个对你们造成了什么经济损失,他们也是我的亲人,那我的损失由谁来赔偿?”之后简某南进一步指出,由于自己十几二十年没跟家人联系,家人也与其几乎断绝来往,加上他自己本人没有财产,所以暂时没办法确定是否能够予以赔偿。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深圳租屋藏尸14年案被告回忆杀儿子:他没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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