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因戒毒经历遭拒绝入户 状告人社局胜诉(2)
老陈昨日告诉南都记者,去年11月,他还没有拿到判决书,就接到深圳市人社局的电话,对方告诉他,他赢了官司,他们会马上执行法院判决,现在他已经拿到了人社局发出的通知书。接下来走程序办手续就行了。
老陈说,他第一次告人社局时就赢得了官司,对方也没有上诉,不过等待他的不是入户,而是对方再次做出不予批准入户申请。他也由此一度对入户深圳心灰意冷,打官司只是憋了一口气。“一审判决之后,人社局就说,判决是判决,入户不入户还是我们说了算!”老陈说,这口气让他咽不下去,开始和人社局死磕。
老陈一度以为要和人社局永远这么把官司打下去了,现在的结果令他满意,不过两年的诉讼时间,还是让他觉得,过程充满了艰辛。
拉锯战
2012年7月4日
老陈开始申报积分入户,总积分达126分,符合入户积分标准。
2012年10月16日
深圳市人社局发出通知书称,老陈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六款之规定,不批准其入户。
2012年11月3日
老陈将深圳市人社局告上法庭,要求该局撤销该行政决定。
2013年3月
福田法院一审认为,该案件中,抚顺警方出具的两份证明与深圳市公安局的两次核查结果内容矛盾的。因此判深圳市人社局败诉。
一审宣判后
深圳市人社局与深圳市公安局前往辽宁调查,当地警方再次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中称,通过公安部违法犯罪系统查询,证实老陈于2007年8月在深圳强制戒毒半年。深圳市人社局据此拒绝让老陈入户。
再被拒绝入户后
老陈再次提起诉讼。
2013年11月
福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深圳市人社局基于深圳市公安局协查确认的违法行为做出不准予入户决定,因此老陈认为市人社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我国《禁毒法》规定的理由不能成立,驳回老陈的诉讼请求。
再诉失败后
老陈上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判,认为市人社局在办理积分入户时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违反了《禁毒法》第52条关于禁止歧视戒毒人员的规定,故判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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