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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度假村内建别墅群 占地均为水源保护区

发布时间:2014-11-06 20:36:21 | 来源:未知
2014年11月6日消息,深圳,一次向省纪委巡视组的实名举报,意外揭开了南山区西丽湖度假村内的违建真相。昨日,南都记者披露的位于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已被全部拆除,但在调查此事的同时又发现度假村内37栋别墅同样位于水源保护区内,且未取得正规

  2014年11月6日消息,深圳,一次向省纪委巡视组的实名举报,意外揭开了南山区西丽湖度假村内的违建真相。昨日,南都记者披露的位于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已被全部拆除,但在调查此事的同时又发现度假村内37栋别墅同样位于水源保护区内,且未取得正规报建手续。作为度假村配套用房,相关部门虽给这些别墅发放有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但要求度假村必须尽快取得报建手续,且禁止别墅作为经营用途,否则将被视作违法建筑。而度假村负责人称,因经营困难,为保证公司生存,只能先将部分别墅对外营业。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连续施工3天后,昨日傍晚,位于南山西丽湖度假村左侧深处的一栋两层违法建筑被全部清拆。

  西丽街道执法队负责人介绍,这栋违建占地约539平方米,高约9米,为两层钢架临时建筑。执法队前期调查发现,该地块位于度假村红线范围内,上世纪80年代建有一处800平方米的铁皮房,作为娱乐场所,但2005年就已停用。去年11月,度假村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翻新重建,属违法建筑。

  对于该栋违建的用途,西丽湖度假村负责人李跃生表示,因目前办公场所狭小破旧,公司打算在涉事地块建一座两层高的办公用楼,并非举报人所称的要建“私人会所”。但因未取得报建手续,今年2月份便被执法队叫停。

  37栋别墅无正规手续

  除被拆除的违建外,南都记者昨日调查发现,位于度假村东北角的松林山庄内,存在无正规报建手续的别墅达37栋,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均位于国家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南山住建局去年印发的一份“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这些别墅于2009年动工,2012年左右建成,并非此前度假村工作人员所称的历史遗留建筑。

  让人意外的是,规模如此之大的别墅群,目前仍未取得正规报建手续,只拿到南山住建局及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这两个部门的临时建设许可证。

  根据南山住建局出具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这些别墅尽可作为度假村配套用房使用,不得作为经营用途,“如改变使用功能,将视作违法建筑处理”。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出具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强调,许可证使用期限为730天,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正规报建手续。

  别墅目前正对外营业

  虽然主管部门严禁别墅转作经营用途,但举报人曾先生提供的图片显示,松林山庄门口有轿车出入,他因此质疑别墅被作为私人豪宅享用。对此,度假村负责人李跃生承认,部分别墅目前正对外出租,客户均为来此度假的游客,但绝非私人住宅。

  李跃生称,松林山庄此前被称为“松林别墅”,原本存在部分建筑,后因度假村宾馆容量不足,导致接待游客能力受限,因此将松林别墅内改建成松林山庄,并新修37栋别墅。游客对别墅的租期通常不固定,短则一个月,多则一两年。对于目前的租金额,李跃生则拒绝透露,“每个人的租金都不一样,视具体情况而定,只要谈下来大家都能接受,就可以签租赁协议。”

  度假村系行政划拨用地

  据2007年8月签署的一份三方协议显示,西丽湖度假村所在地块系行政划拨用地。2007年1月1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将该地块租赁给度假村使用,租期20年,租赁价格为每年每平方米0 .4元。度假村目前面积为48万余平方米,核算后度假村每年需向深投控支付19.4万元租金。其中前三年免收租金,第四年深投控才开始收取。

  举报人曾先生在寄给省纪委巡视组的举报信中也提出质疑,西丽湖度假村本是行政划拨的公共旅游用地,为何会以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租得该地块?

  昨日,度假村负责人李跃生对此回应称,作为西丽湖度假村的母公司,深圳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旅股份”)原名为深圳旅游集团,2006年经改制成为一家私营企业。作为一家私营企业,深旅股份曾向政府提供近10万平方米的用地,用于政府的重大项目建设。为弥补损失,相关部门答应以廉价租金将此地块租给深旅股份。

  李跃生出具的一份“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文件中显示,市政府办公厅曾要求市规土委酌情减轻收取深旅股份租赁用地的资金。

(原标题:深圳度假村内建别墅群 占地均为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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