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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韶关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421宗

发布时间:2015-01-09 14:56:56 | 来源:未知
昨日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2014年我市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来电来访消费者4600多人次,受理消费纠纷投诉421宗,成功调解390宗,调解成功率为92.6%,涉案金额164.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7万元。 记者在市消委会提供的数据中发现,2014年的消费投诉数量及

  昨日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2014年我市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来电来访消费者4600多人次,受理消费纠纷投诉421宗,成功调解390宗,调解成功率为92.6%,涉案金额164.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7万元。

  记者在市消委会提供的数据中发现,2014年的消费投诉数量及涉案金额相较2013年都有所下降。数据中显示,2013年全年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449宗,达成协议419宗,调解成功率达93%,涉案金额2725233元,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3761元。在数据中可以看出,在受理案件、涉案金额等方面,2014年的数据都有所下降。

  从投诉的类型上看,去年商品消费投诉有258宗,占61%;服务消费投诉有163宗,占39%。消费行为多集中在节假日期间,消费热点表现在家用电子电器、房屋及建材类、食品等方面,其中以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居多,占了投诉总数的27.6%;房屋及建材类占7.6%;食品类占5.2%;服务消费类投诉多体现在电信服务及生活、社会服务类,其中电信服务类有62宗,占了14.7%;生活、社会服务类有37宗,占了8.8%。

  从投诉性质上看,属商品与服务的质量问题的投诉占了47.7%,质量问题的突出导致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出现多种不可预见的缺陷与故障,如售后服务无法跟上,不能给予消费者合理满意的处理,消费投诉便无法避免。同时,部分商家还出现利用节假消费旺季或展销活动售卖劣质商品,以降价、买赠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其次是合同侵权类投诉,占13.5%,多为一些房地产、汽车、通讯服务行业的格式合同条款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再有就是售后服务,占比8%,主要为家用电器、家具等耐用商品的售后保修问题产生的纠纷。

  据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新《消法》的实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得到进一步的增强,推动各级消委会工作的开展,消费投诉案例的减少也表示消费市场的环境在逐步改善。

(原标题:去年韶关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42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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