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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2 14:21:40 | 来源:未知
10月21日下午,我市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暨举办法律顾问培训班,部署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央作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庆新主持会议;市领导吴友深、杨志明、邱伟南出席会议。 据悉,根据省委、省政府部

  10月21日下午,我市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暨举办法律顾问培训班,部署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央作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庆新主持会议;市领导吴友深、杨志明、邱伟南出席会议。

  据悉,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珠三角地区全面铺开;粤东西北地区今年5月份开始搞试点(我市将海丰、陆丰定为试点),2015年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法治汕尾、平安汕尾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陈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各地各部门及广大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增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面建设法治汕尾、平安汕尾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精心组织,加快启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与村(社区)、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协作沟通,加快启动工作,全市要在10月底全面完成对法律顾问的教育培训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陆丰市、海丰县试点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三要鼓励探索,创新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和现实条件,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模式。

  会后,省司法厅特派有关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驻村律师进行培训。培训主要讲解了有关工作的政策发挥和法律顾问实务。(记者 林洁)

(原标题:我市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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