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学生无证驾驶 家长跟着挨罚
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偏偏有一些家长,为了贪图一时之便,买车给孩子开。在近期的“雷闪行动”中,初中生小张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被带到交警部门接受教育。而给小张购买摩托车的家长张先生,也因为涉嫌“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一违法行为,受到了处罚。
本月16日晚上8点半,金平交警大队在市区海滨-新兴路口开展“雷闪行动”。两名学生驾乘一辆摩托车为逃避检查,竟然加速冲卡,现场惊险。为确保过往群众和摩托车驾乘人员的安全,交警最终放弃追赶。事发后,交警部门根据驾乘者的衣着特征,找到小张等两名初三学生,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据调查,小张驾驶的摩托车,竟然是他的家长买给他的。
有时为了交通便利,我就买了摩托给他开。
——小张的父亲 张先生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相关规定,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依法对小张的父亲张先生处以罚款1500元,并吊销他的驾驶证。
因我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就糊里糊涂地做了这件事,经交警同志教育,我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心里很后悔,我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
——小张的父亲 张先生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要放任孩子驾驶机动车上路,危害自身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
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雷闪”“飞鹰”系列交通大整治行动,努力实现“人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 郑文斌
视线君微评
青少年无证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他人和家庭都会造成伤害,类似血的教训并不少。在汕头,放任不具备条件的孩子上路驾驶的家长并不少见,相信交警部门对张先生的处罚只是一个手段,最终目的是希望敲醒警钟,让广大家长引以为戒,杜绝孩子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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