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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今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01 14:27:48 | 来源:未知
记者从汕头市工商局获悉,今天(11月1日)开始,汕头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登记机关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记者从汕头市工商局获悉,今天(11月1日)开始,汕头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登记机关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记者了解到,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和效力,税务部门将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原来需要使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

  此外,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不设过渡期,即11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11月1日之后未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登记机关将为个体工商户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便利。

(原标题:汕头今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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