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清远新闻 > 阳山筹资1亿元以奖代补 全力发展全域旅游

阳山筹资1亿元以奖代补 全力发展全域旅游

发布时间:2017-09-22 13:53:33 | 来源:网络
今年,阳山举办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活动之贤令山贤令湖徒步健行活动,当天吸引了40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 段灿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段灿 通讯员/雷发清)为全面推进旅游业发展,力争2017年创建成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2019年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到20

  今年,阳山举办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活动之贤令山贤令湖徒步健行活动,当天吸引了40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 段灿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段灿 通讯员/雷发清)为全面推进旅游业发展,力争2017年创建成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2019年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到2020年游客接待量比2016年翻一番,全县旅游总收入达50亿元,日前,结合自身旅游发展实际,阳山制定出台了《阳山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简称“奖补办法”),决定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及放大融资的方式筹集1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阳山农村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品牌创建、旅游管理服务、旅游宣传促销。

  据了解,阳山出台该奖补办法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在阳山县投资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开发丰富旅游产品,培育旅游品牌,拓展旅游市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阳山县全域旅游快速发展。

  该奖补办法实施期限为3年,至2019年12月结束,奖补对象为阳山县内旅游从业企业或组织。

  农村旅游产品开发

  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该奖补办法从农村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品牌创建、旅游管理服务、旅游宣传促销等4个方面设定了奖补范围和标准。根据该办法规定,阳山县内旅游从业企业或组织如进行农村旅游产品开发,经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待项目完成、通过验收或创建成功后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奖补办法规定,自2017年8月起,在阳山县的美丽乡村村庄内,新建且符合《阳山县农家乐建设指南》标准,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的农家乐项目,每家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建休闲农业观光园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的,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

  在此基础上,根据或参照《广东省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DB440T 1185-2013)》中《农家乐等级评分细则》对县级农家乐或休闲农业观光园项目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在360分至439分、440分至519分、520分以上的,分别每家加奖1万元、2万元、3万元。

  与此同时,在阳山县的美丽乡村村庄内,新建且符合《阳山县乡村民宿建设指南》建设要求的乡村民宿进行分档奖励,一档的奖励5万元,二档的奖励3万元,三档的奖励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奖补同时符合叠加奖情形的,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此外,在县域范围内的乡村旅游点、通景区(点)公路沿线连片种植景观作物(主要指乔木类、灌木类、草本花卉。水稻、玉米、花生、番薯、普通蔬菜等传统农作物除外)100亩及以上(花卉30亩及以上)、景观效果显著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进行奖励:100亩及以上(花卉30亩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300亩及以上(花卉60亩及以上)的,奖励3万元;500亩及以上(花卉100亩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每个乡镇每年累计奖励数量不超过10个。

  旅游品牌创建

  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奖补办法规定,2017年8月起,在阳山县域内,各企业或组织以县科技农业局、县旅游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为标准进行创建,通过县验收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励8万元。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一个、40万元一个。

  而对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创建,并获得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认定的,每个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认定的,每个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在A级景区创建和旅游星级饭店(酒店)创建方面,自2017年8月起,在县域范围内,凡是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景区的,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每个)。新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星级饭店(酒店)的,每个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30万元(每家)。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奖励资金主要是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及旅游宣传促销,以及酒店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维护和市场宣传促销等。

  旅游管理服务

  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

  奖补办法中针对旅游管理服务设置的奖项主要包含旅行社地接服务和旅游服务技能培训活动两大块。

  针对旅行社地接服务,奖补办法规定,对接待游客的本土地接旅行社,经阳山县旅游局认定,给予接待游客每人5元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上限3万元。申报此类项目奖补的,需按“一人一票”标准向县旅游局提供游客进入阳山景区门票或团票收据、旅游地接合同、食宿收据、团餐支出收据、团队团费收据、团队游程安排表等资料。每年12月,由相关地接旅行社到县旅游局申报。

  在旅游服务技能培训活动方面,奖补办法规定,阳山县旅游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培训活动,并提交相关资料到县旅游局备案,经阳山县旅游局同意后,实施不少于8学时旅游培训活动的,对举办方进行一次性奖补。旅游培训人数达30人以上即可申报本奖补项目,奖补金额按每人15元的标准执行,单次旅游培训活动奖补金额上限为3000元,全年旅游培训活动奖补金额上限为3万元。

  旅游宣传促销

  每年该奖补总额上限200万元

  奖补办法针对旅游宣传促销方面的奖补主要集中在旅游节庆活动的奖补上。根据该办法规定,阳山对乡镇级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各类主题节庆活动,一次性给予举办的乡镇政府10万元奖励。一个乡镇同类主题节庆活动只奖励一次。全县每年安排节庆活动奖补资金上限为200万元。申报该项奖补须提前1个月将活动方案、预算等材料报阳山县旅游局备案,报经阳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列为奖补候选活动后才有申报资格。

  奖补办法规定,所有奖补项目的申报每年一次,当年逾期未能申请的,顺延到下一年度申请。旅游品牌创建奖、旅游管理服务奖、旅游宣传促销奖,于每年12月直接向阳山县旅游局提出申请。

  同时,对于拟进行奖补的项目,阳山县旅游局会将奖补对象、奖补金额等情况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原标题:阳山筹资1亿元以奖代补 全力发展全域旅游)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