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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大学生创业省里最高资助20万

发布时间:2014-09-16 22:27:40 | 来源:未知
佛冈县有创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现在可以向县人社局递交材料申报资助,优秀的项目将有机会获得省里最高达20万元的资助资金。2014年,广东省将继续组织评选一批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三个档次。佛冈县各相关单

  佛冈县有创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现在可以向县人社局递交材料申报资助,优秀的项目将有机会获得省里最高达20万元的资助资金。2014年,广东省将继续组织评选一批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三个档次。佛冈县各相关单位、企业和创业毕业生可在2014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人社局。

  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

  据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战强介绍,对于申报资助的学生,是有一定要求的。申请人需要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后三年内的毕业生。如果是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也必须符合这一条件。此外,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需要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其中,作为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同样也可以申请。但所有的申请人必须此前没有获得过该项目的资助。

  已获该项资助的,不能重复申请

  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了符合申请人的条件规定外,对申报资助的项目,也是有一定要求的。申报资助的创业项目需要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此外,项目能够吸纳较多的就业人数,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效益良好等,都有助于项目的参评。申请的项目要按规定在广东省内办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依法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而且还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也需要较强的能力,并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对于申请资助的项目,如果此前已经获得该项资助的,不能再重复申请。

  资助资金须用于生产经营

  申请项目资助需要诚信,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而对于资助资金的使用,则明确只能用于与申请项目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受资助对象从接受资助起三年内,需要按年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资助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创业项目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意向申报项目评选的大学生,可以向人社局了解详情,另外,佛冈县也有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免息贷款等专项活动,如果毕业生未能评选上这次省里的创业项目资助,届时也可以参加县里的相关活动。

(原标题:佛冈:大学生创业省里最高资助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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