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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中小学生迎新学期 儿童不足龄不得提前入学

发布时间:2014-09-02 11:27:41 | 来源:未知
9月1日早上,沉寂了一个暑假的校园又传来了欢声笑语,清远市中小学生迎来了2014年秋季新学期。同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也开始落地实施。 昨日早上,记者在清远市新北江小学门前看到,许多学生都在家长

  9月1日早上,沉寂了一个暑假的校园又传来了欢声笑语,清远市中小学生迎来了2014年秋季新学期。同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也开始落地实施。

  昨日早上,记者在清远市新北江小学门前看到,许多学生都在家长的护送下走进了校门,而一年级新生也第一次背上书包,开始了自己的学生时代。根据《细则》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即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此,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清远市有部分民办学校招收过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但今后随着电子学籍和《细则》的实施,儿童提前入学的情况将不再发生。

  此外,《细则》要求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细则》还要求义务教育各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实行固定阶梯式能力分班,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义务教育各年级编班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调班;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针对校园安全等方面工作,清远市中小学在新学期伊始,也在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厅日前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精神,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记者从清远部分中小学获悉,许多学校都将针对一年级新生开展短期军训活动,在磨练学生意志的同时,也将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六打六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防范学生溺水、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防侵害师生案件和暴恐事件发生。针对我省秋季气温仍然偏高特点,继续做好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做好登革热疫情、埃博拉疫情、流感及肠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卫事件的防控工作。

(原标题:清远中小学生迎新学期 儿童不足龄不得提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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