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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4-09-16 15:59:35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9月15日,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清生同志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勇新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4名,实到21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

  9月15日,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清生同志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勇新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4名,实到21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辞职事项。同意接受刘光胜同志辞去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接受叶忠、刘光胜、李卫兰、李帆等四位同志辞去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法对5名拟任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任命,免去了5位同志的原职务。新任领导代表董圣国、李卫兰同志在会上进行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勇新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并表示祝贺,同时,勉励大家,要加强党性修养,注重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增强责任感,依法履职;要做到勤恳工作,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拟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规定(修订)》。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各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原标题:南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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