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女子抢200元红包不遵群规 被群主一拳打进医院
发布时间:2016-12-06 08:28:00 | 来源:未知
微信群本来是大家交流的地方,在五华县从事服装生意的周女士,却因未遵守群主曾某,立下的群规,结果被群主打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且让民生小哥慢慢道来。 在五华县从事服装生意的周女士与曾某本是微信好友,且同在一个曾某创立的微信群中。群主曾某为其
微信群本来是大家交流的地方,在五华县从事服装生意的周女士,却因未遵守群主曾某,立下的“群规”,结果被群主打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且让民生小哥慢慢道来。
在五华县从事服装生意的周女士与曾某本是微信好友,且同在一个曾某创立的微信群中。群主曾某为其创立的微信群制定了“神圣不可侵犯”的群规:凡是抢到最大红包,即手气最佳者要把钱发出去。
今年6月底,周女士在抢到一个最大红包200元时未将钱再发出去,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曾某制定的群规,引发纠纷。曾某认为其作为群主有义务执行群规,让群规得以实施。双方通过多次在群里协商未果,后约定当面解决。今年7月的一天下午,双方见面时还未来得及协商,曾某便用拳头打伤了周女士,导致周女士到医院住院治疗10天,并被诊断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及右侧顶骨骨质改变。后经鉴定,周女士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今年8月,在与曾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周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令曾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通讯费、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8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周女士与曾某因手机微信上抢200元红包而发生争执,曾某将周女士打伤,导致周女士住院治疗。后经五华县公安局鉴定伤情为轻微伤,故曾某应对周女士受伤导致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周女士提供的证据,依法判令曾某赔偿周女士4685.8元。
(原标题:梅州女子抢200元红包不遵群规 被群主一拳打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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