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获近8亿教育创强奖补金 已收到2.48亿元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教育创强奖补政策,我市依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县的标准可获得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近8亿元。截止到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收到省下拨的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2年共2.48亿元,后续资金将陆续拨付到位。
据了解,2008年,我市在全省山区市中率先系统提出整体推进创强工作。5年多来,全市共投入40多亿元用于教育创强,其中社会各界捐资共15.04亿元,创强工作成效显著。至2011年7月底,全市中小学校D级危房全部停用并拆除;新建、改建、扩建了共100所幼儿园;撤并803所农村学校,建成631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83.25%,排在全省山区市前列;2010年提前一年实现上级提出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全市十所示范性高中进行扩容促优,所有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也得到优化。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共新增校园面积129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新购置计算机3.06万台、电教平台3116个,新增图书416.5万册,新购教学仪器1.37亿元。目前,全市已完成“创强”任务的乡镇的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均已建成标准化学校。随着近期我市兴宁罗岗镇、五华龙村镇、大埔三河镇、丰顺公式隍镇等18个镇顺利通过省督导组验收,今年底全市教育强县强镇全覆盖目标可望如期实现,我市将继续保持粤东西北12市中第一个和唯一一个实现强县强镇全覆盖的教育强市领先地位。
据悉,我市获得的近8亿元省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将全部统筹用于基础教育创强工作,具体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园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购置教学设施设备,为我市在2015年底全面实现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的目标注入强劲动力。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提升教育强市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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