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男子出车祸血流满地 伤愈后跑到派出所吃15天牢饭
发布时间:2017-03-15 09:53:22 | 来源:网络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千帆 通讯员/陈雪芬) 2016年12月12日,男子刘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遭罚款及拘留;今年2月22日,刘某不知悔改继续无证驾驶,这次运气可没这么好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腿受伤。今年3月13日,刘某结束治疗后,前往蓬江交警大队接受法律的制裁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千帆 通讯员/陈雪芬) 2016年12月12日,男子刘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遭罚款及拘留;今年2月22日,刘某不知悔改继续无证驾驶,这次运气可没这么好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腿受伤。今年3月13日,刘某结束治疗后,前往蓬江交警大队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在3个多月内上演“二进宫”。
2月22日早上十点多,蓬江区建设二路发生了一宗摩托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送院,民警调查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属于无证驾驶。
蓬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朱警官:“询问过程中我们发现,2016年12月12日(刘某)也因为无证驾驶被我们行政拘留过5天。”
据了解,刘某原籍陕西,目前在江门一间工厂打工。去年12月,刘某因无证驾驶被拘留了五天,从拘留所出来后,他决定考取驾驶证并报了名。谁料,事发当天因为要去领取驾驶证照片,他再次无证驾驶,并且在路上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双腿受伤。
交通违法人员 刘某:“图个方便,上下班方便,遇上这种事,没办法,当时血流满地,我让对方打电话报警,他没打,我自己拨打报警。”
交警表示,无证驾驶者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惊慌失措而导致意外发生,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蓬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朱警官:“这次他属于重犯,我们对他从重处罚,对他执行行政拘留15日,以及罚款1000元,在这里呼吁广大驾驶员,通过正规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3月13日下午,伤愈后的刘某,前往蓬江交警大队接受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直至目前,其双腿膝盖上仍留有几个伤疤。
(原标题:蓬江男子出车祸血流满地 伤愈后跑到派出所吃15天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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