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七家单位药品被检出不合格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网发布了广东省2017年第1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66个品种121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包括维C银翘片、牛黄解毒片、氯霉素滴眼液等常用药。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中,江门7家被抽样单位上榜。
本次江门有7家被抽样单位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分别是:在华佗国药(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白沙分店抽样的复方氨敏虎杖胶囊、在江门市蓬江区康大夫药房有限公司抽样的感冒软胶囊 、在开平市金鸡镇界仁大药房抽样的氯霉素滴眼液、在新会区会城保康药店抽样的氯霉素滴眼液、在鹤山市沙坪斯莱沃健康大药房抽样的珍菊降压片、在鹤山市中医院抽样的板蓝根注射液、在开平市赤水镇卫生院抽样的硫酸罗通定注射液。
本次被检出的问题药品有部分为常用药,比如:标示生产企业为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感冒清热颗粒、标示生产企业为华阳(恩施)药业有限公司的黄连上清片、标示生产企业为湖北福广制药有限公司的藿香正气水、标示生产企业为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的氯霉素滴眼液、标示生产企业为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的头孢拉定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云南省曲靖药业有限公司的维C银翘片、标示生产企业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牛黄解毒片等等。更多抽检情况可在我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目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
提醒:应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http://www.sfd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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