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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提至每人每月150元

发布时间:2016-08-06 09:14:51 | 来源:未知
8月5日,记者从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近日,该局和江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将江门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20元

  8月5日,记者从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近日,该局和江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将江门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

  此外,根据《通知》,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也将由原来的死亡800元/伤残500元分别提高到死亡1000元/伤残800元。也就是说,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 将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0 元的扶助金, 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提高两项奖扶标准的执行时间均为自2016年1月1日起。

  据统计,江门全市目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人数共有33753人。

(原标题:江门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提至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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