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江门新闻 > 8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共获10万奖金

8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共获10万奖金

发布时间:2015-01-14 16:39:17 | 来源:未知
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昨天,市纪委对4宗违纪违法案件的8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共发放奖金10万元,其中奖金最高的1名有功人员获得5万元奖励。这是实施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以来,我市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获得奖励金额最多的一次,此次我市获奖的有功人员人

  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昨天,市纪委对4宗违纪违法案件的8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共发放奖金10万元,其中奖金最高的1名有功人员获得5万元奖励。这是实施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以来,我市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获得奖励金额最多的一次,此次我市获奖的有功人员人数在全省居第二。

  近年来,市纪委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工作,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有序举报、实名举报,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2013年,市纪委在全省率先开通信访举报QQ工作平台,去年7个市、区均先后开通该平台。目前,市纪委形成了集来信、来访、12388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手机短信举报和涉腐舆情搜索、QQ工作平台于一体的“5+2”全方位、立体化的信访举报受理渠道。2013年,我市首次对4宗案件的19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据悉,此次8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某公司原总经理梁某贪污侵占国有(集体)资产案、某林场原场长黄某违反财经纪律案、党员张某超生案、某居委会原主任吕某职务侵占案发挥了积极作用。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除查清某经联社部分班子成员管理不善导致集体资产流失问题外,还发现某公司原总经理梁某在与该经联社合作经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有、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该案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和责令检讨3人,追回集体经济损失86万多元,追缴违纪款项786万元。

  在实名举报奖励发放仪式上,获奖者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纷纷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我市的反腐倡廉建设,传递“举报贪腐 共创廉洁”的正能量,共创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原标题:8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共获10万奖金)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