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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女子出境时被拘留 因丈夫借款50万不还

发布时间:2017-01-05 16:20:13 | 来源:未知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陈曙涛 老赖魏某行被边控,惠城区法院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天。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城区法院获悉:原来是魏某行老公向他人借款50万元做投资,失败后遭起诉,两人均未参加诉讼也未提出答辩,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生效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陈曙涛 “老赖”魏某行被边控,惠城区法院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天。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城区法院获悉:原来是魏某行老公向他人借款50万元做投资,失败后遭起诉,两人均未参加诉讼也未提出答辩,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生效后两人拒不履行,又下落不明,所以双双被采取限制出境。

  借款50万仅付1个月利息

  据生效的判决书显示,香港籍、42岁的蔡某然(魏某行的老公),2014年11月向惠阳的万某才借款50万元,签订了借款合同。仅付了一个月利息后,蔡某然就未再付利息以及归还本金。

  万某才起诉蔡某然及其妻魏某行,蔡、魏两人均未参加诉讼,也未提交答辩状。惠城区法院一审时认为蔡、魏两人此行为“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权利”。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一审作出缺席判决,蔡某然、魏某行偿还万某才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蔡、魏两人拒不到庭,也不履行义务。2016年12月29日,惠城区法院对两被执行人采取边控(限制出境)措施。

  老赖”欲出境被边控

  1月1日下午4时左右,惠城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卜健接到深圳市罗湖口岸工作人员电话,称边控成功被执行人魏某行。

  卜健马上带上执行干警姚欣丹、黄锐、孙宇和林雨婷4名干警直奔深圳罗湖口岸,将被执行人魏某行带回该院,告知其履行义务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但魏某行声称财产被该院查封,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也无法提供执行担保,拒不履行义务。

  惠城区法院介绍,蔡某然借款作投资,除了向万某才借款,还有其他债务纠纷,名下财产已遭某银行查封,其与银行官司还在审理中。

  当晚11时30分左右,惠城区法院对魏某行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天。截至昨日东时记者发稿时,蔡某然尚未与法院联系,仍下落不明。

  延伸阅读

  百日已拘留24名“老赖”

  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介绍,自2016年9月23日开展“秋风扫落叶”执行活动以来,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边控、被执行人上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提升执行质效,并针对“老赖”逃避执行,该院开展“节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超常规工作。截至目前,惠城区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24人,通过实施拘留措施促使执结一大批案件。

  律师说法

  个人债务应与家庭开支分开

  老公向他人借钱做投资,为啥还连累老婆成了“老赖”?广东力臣律师事务所张锦愉律师说,在夫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钱时,除了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外,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为此,张锦愉提醒,夫妻一方对外借款融资确实用于做生意或开公司等投资时,要注意资金流向,与家庭开支分开,以明确是个人债务。此外,一旦因债务纠纷遭起诉时,借款人的配偶千万别一躲了之,要积极应诉,提交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以证明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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