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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小区竟无燃气管道 14名业主起诉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5-04-28 09:32:50 | 来源:未知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的东日锦鸿名苑小区交付给业主的房屋没有安装管道燃气,14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仲恺法庭开庭,双方同意再进行调解。 位于陈江三阳酒店对面的东日锦鸿名苑小区共6栋建筑,最低19层,最高29层。分两期开发,业主杨先生去年4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的东日锦鸿名苑小区交付给业主的房屋没有安装管道燃气,14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仲恺法庭开庭,双方同意再进行调解。

  位于陈江三阳酒店对面的东日锦鸿名苑小区共6栋建筑,最低19层,最高29层。分两期开发,业主杨先生去年4月买了二期房,当年10月底准备收楼的时候发现没有安装管道燃气,后来才知道不仅二期没有安装,连一期也没装。入住的业主只能用瓶装气,麻烦不说,“数百个煤气罐就像数百个隐形炸弹。”业主们认为,作为新建小区,这样的高层建筑竟然没有做燃气管道预留,严重违反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

  从去年开始,业主们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仲恺区住建部门也多次组织业主和开发商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杨先生等14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建设管道燃气,并承担所有建设费用和容量气费。

  昨天下午在仲恺法庭,业主及代理律师认为,国家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建筑规范》中,明确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才能交付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房价也已包含了燃气管道的安装。

  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应该在开发小区时进行燃气设施的规划建设,燃气管道建设费用和容量气费都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原标题:惠州一小区竟无燃气管道 14名业主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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