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坚持“四化”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
为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化州市地税局坚持“四化”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认真做好税费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推进税费征管“系统化”。大力推进税费征管“线上”管理,自主研发应用土地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管理系统,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应用信息技术规范土地交易税收管理,有效实现土地交易税收管理“标准规范、风险降低、流程缩减、效率提高”目的;积极鼓励和引导纳税人使用智能办税终端登录电子办税服务厅办税,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不断深化应用税费档案与基础管理应用系统,并在配合茂名市地税局建设税费征管档案影像管理系统的同时,不断完善档案系统功能,实现将原来需审批受理的新办税务登记证、二手房转让、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等14项业务前置办税窗口直接受理。
二是推进税收管理“数据化”。进一步强化纳税评估,运用各类涉税信息数据全面开展税负偏低业户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金融业印花税的纳税评估,找准重点行业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切实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通过将商品房销售备案合同数据、银行贷款发放数据等进行整理分析,准确判断房地产税收形势;通过监控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金融企业、常规大企业和重点税种,将监控对象本期数与去年同期数进行分析、比较,做好预测和预警工作。
三是推进税收管理“社会化”。始终不遗余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点推进与银行、工商、房产等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工作制度,努力实现银行按揭、股权变更、商品房销售等涉税信息的及时交换与共享,力促“先税后证”、“先税后审”制度落实到位。近年先后实现了砖厂“以电控税”、公安部门“炸药控税”,委托水务部门代征采砂行业税费、国税部门代征地方税费、村建办或国土所代征承建个人房屋税费,公安交管部门“先税后审”把关车船税、房产与国土部门把关契税、住建部门把关商品房建筑环节税费等。
四是推进税收秩序“规范化”。充分发挥稽查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与稽查联动工作规则》,加强稽查与征管部门的联动和协作。同时加强与国税、公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偷、逃、骗、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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