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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相关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5 14:46:46 | 来源:网络
22日,市长叶梅芬主持召开七届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等议题。《办法》增加了银行保函方式缴存保证金方式,完善了原暂行办法相关内容,旨在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

  22日,市长叶梅芬主持召开七届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等议题。《办法》增加了银行保函方式缴存保证金方式,完善了原暂行办法相关内容,旨在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工人工资问题,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该《办法》所称的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是指施工企业因承接工程,在施工建设前按照《办法》规定比例额度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存储,专门用于应急支付被拖欠、克扣工资的专项资金。

  根据《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启用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故意拖延,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的;因工程项目竣工、停工或部分停工,尚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施工企业法人或者负责人逃匿或死亡,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的;因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承建,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等行为。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建设领域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大力推行企业履约保函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要及时掌握工人工资发放情况,防患于未然。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合作共建大学本科院校等议题。

(原标题:七届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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