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警方查获某工厂非法聘用外国人27名
发布时间:2018-06-22 10:36:49 | 来源:网络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理云 陈玉敏)近年来,由于用工短缺,一些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非法聘用外国人,扰乱了广州花都区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和劳务用工秩序。为此,花都警方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要合法涉外用工,依法依规雇用务工人员,警方将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理云 陈玉敏)近年来,由于用工短缺,一些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非法聘用外国人,扰乱了广州花都区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和劳务用工秩序。为此,花都警方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要合法涉外用工,依法依规雇用务工人员,警方将持续对相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根据统一部署,花都警方密切关注辖区警情,重点梳理区内非法聘用外国人线索,并联合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组织开展打击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4月初,有群众报警,称赤坭镇某厂涉嫌非法容留、聘用外国人。花都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全面排查。4月26日,花都警方联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对该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共查获45名非法聘用的外国人。6月12日,花都警方在新雅街某工厂查获非法聘用的外国人27名。
经初步审查,花都警方依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王某、龙某及两家涉事工厂作出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相关法律
1。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3。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原标题:广州花都警方查获某工厂非法聘用外国人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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