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5岁娃右眼被插伤 “95后”女幼师获刑一年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叶芳晖)因为小童午睡打闹,佛山一名幼师用教案砸向不听话的小童,而教案里飞出的一支笔插中了小童右眼,致眼球穿通伤。后来,孩子父母遂以这名幼师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自诉,近日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幼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女幼师吴某是一名“95后”,在南海区狮山镇一处幼儿园工作。2015年12月的一天中午,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们正在午睡,吴某负责值班,在一旁写《教案书》备课。其中五岁的乐乐(化名)不好好睡觉,总是在与其他同学打闹聊天,影响他人休息,吴某屡次提醒乐乐仍不听话。半小时后,备完课的吴某将笔夹在《教案书》内,起身查看孩子们午休情况,发现乐乐仍在玩闹,恼急了的她便将手中《教案书》朝乐乐砸去。
《教案书》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了乐乐右眼处。令人没想到的是,书中夹着的圆珠笔掉出并顺势插伤了乐乐的右眼。
午睡结束后,吴某发现乐乐的眼白发红,她以为只是发炎,并没有重视。直到孩子们下课放学时,乐乐的伤势才被来接的家长和园长发现。
家长赶紧先将乐乐送至南海医院诊治,但孩子的伤势很重,眼膜有裂缝,医生告知需到广州的眼科医院立即接受治疗。乐乐被诊断为右眼眼球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等,需立即手术。幼儿园支付了约3万元的治疗费用,经过两次手术后,乐乐的右眼得以保住,但视力却大幅下降。对乐乐所受到的伤害,司法鉴定认为属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后来,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吴某不起诉。乐乐的家长遂自行到南海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近日,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仅因为生气、恼火便故意往一名只有五岁多的未成年人身上投掷图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万余元。
-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 5岁女童隔离14天 临别时给两位临时妈妈大大的拥抱2020-02-17 12:44:07
- 75岁老人躲火车厕所迟迟不出来 居然在干这个2018-12-28 09:45:20
- 广州15岁少年玩网游结交"女网友" 三个月被骗20多万2018-10-19 08:47:52
- 南海3男子私占5辆共享单车被抓2017-09-15 07:23:16
- 禅城一5岁男童要找爸爸迷路独自在路边号啕大哭2017-07-26 07:24:21
- 南海女子深夜打车被带到偏僻地方 发生的事情让她始料未及2017-05-11 08: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