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广州未做好垃圾分类单位将被“开罚单”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余秋亮 通讯员/成广伟)广州将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9月1日,广州市城管委组织召开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根据部署,本月起,广州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上下联动,重点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本月的执法将以责令限期改正为主,10月起将正式“开罚单”。
根据专项执法方案,各区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广州市城管委则设立督导组(督察分局),负责对各区执法工作进行督导。
此次专项行动以监督管理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的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学校、市场、酒店、公园等,重点对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开展宣传指导监督、收集容器设置、垃圾袋使用、其他类型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
对物业小区,执法队伍将重点对投放点是否公示投放时间等信息、是否混收混运垃圾、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输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同时,对未公告不同类别垃圾投放时间地点、未使用不同颜色垃圾收集袋、建筑垃圾或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时,将对不符合法规和规范的行为予以规范并指导纠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可不予处罚,每个单位给予一次整改机会;对于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予以处罚,情节恶劣的予以曝光。
会议明确,各区每周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辖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单位数量10%,在每周执法检查单位中党政机关、学校、市场、物业小区、其他(酒店、公园等)比例约为3:2:2:1:2(如出现某一类型单位全部检查完成时,可将其份额合理调配到其他类型单位上,保证各类型单位检查持续时间基本一致)。
根据部署,到12月31日,执法检查必须覆盖辖内全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单位。从明年1月开始,广州垃圾分类将常态化执法,对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行为直接进行处罚。此外,广州将在执法行动中建立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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