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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因经常加班 法院二审将儿子改判妻子

发布时间:2017-01-04 09:42:26 | 来源:未知
在过去,犯罪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又称心理测评)被广泛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中,昨日上午,广州中院首次在涉及到未成年人抚养权问题的家事案件中尝试使用心理测评,并对一宗离婚案件和一宗抚养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 一审孩子判给收入更高的父亲 梁某和妻子

  在过去,犯罪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又称心理测评)被广泛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中,昨日上午,广州中院首次在涉及到未成年人抚养权问题的家事案件中尝试使用心理测评,并对一宗离婚案件和一宗抚养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

  一审孩子判给收入更高的父亲

  梁某和妻子小夏2012年结婚,儿子小梁如今快4岁了,双方因产生矛盾最终到法院诉讼离婚。父亲梁某担任某公司的管理人员,年收入约16万元;母亲小夏则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行政专员,每月收入约5000元。双方均争取儿子的抚养权。

  一审法院认为梁某与小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综合考虑梁某和小夏的经济水平、健康水平和生活状况,结合孩子的性别问题,一审判决小梁由父亲梁某携带抚养更为适宜,酌定抚养费为每月1000元。小夏每周探视小梁一次。判后,小夏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引入心理测评,委托了广州市心路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梁某、小夏和小梁进行心理干预、测评与疏导,并出具心理评估报告作为案件处理的参考,尝试为双方当事人作和好调解工作。

  心理测评专家介入,二审改判母亲抚养

  记者获悉,通过心理测评专家的介入,梁某和小夏分别向心理测评专家倾诉婚姻的不幸。据心理测评专家反馈,小梁出生至今,一直由外公外婆帮忙携带抚养。2015年外公身故,小梁继续由外婆照顾,小夏认为突然改变小梁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其身心健康。而小夏称梁某的父亲和爷爷都有家暴行为,梁某也有家暴倾向,对她和儿子也有家暴。此外,梁某经常加班,而她在公司从事行政工作,从不加班。

  不过,小夏在怀孕早期可能出现“妊娠合并癫痫”。尽管她说之后再无任何症状,心理测评专家也留意她谈话中是否存在不顺畅的表现。

  综合各方意见,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小夏身体状态不存在不适宜抚养小孩的情形,于是改判小梁由小夏抚养,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享有对小梁的探视权。

  法官说法:测评结果只是判决参考

  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庭的黄文劲法官说,家事案件中适用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首先是软化离婚双方的立场、缩小双方分歧,争取调解结案。其次,通过心理测评专家介入,法官可以了解双方深层次的矛盾成因。同时,通过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更有助于法官了解子女对父母哪一方更依赖更亲密,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处理提供参考。

  不过,黄法官坦言,目前该举措仍处于试水阶段,并未广泛推广。困难在于,适用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为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并配合,否则难以将评估结果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而何为“取得效果”难以精确评估,更多的是体现在案结后双方的矛盾缓和。

  黄法官还说,心理测评结果不宜作为证据采纳。心理测评结果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不宜在判决书进行分析,亦不宜作为证据采纳。但判案需要以证据为依据,将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引入家事审判、测评结果为法官提供参考但不作为证据的情况下,是否违背证据规则存在争议。

(原标题:广州男子因经常加班 法院二审将儿子改判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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