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下聘礼送310万给女友 同居半年分手要索还
发布时间:2016-10-11 07:46:05 | 来源:未知
婚没结成,送出的彩礼能退吗?广州一男子为和女友结婚不惜重金,豪掷300万元作为结婚聘礼,还为女友买下价值11.6万元的钻戒,给未来岳父岳母送上10万元礼金。不料,两人订婚同居大半年后,却发现根本不适合同住一个屋檐下,婚事就此告吹。男方想要回当初给女友
婚没结成,送出的彩礼能退吗?广州一男子为和女友结婚不惜重金,豪掷300万元作为结婚聘礼,还为女友买下价值11.6万元的钻戒,给未来岳父岳母送上10万元礼金。不料,两人订婚同居大半年后,却发现根本不适合同住一个屋檐下,婚事就此告吹。男方想要回当初给女友的300万元聘礼以及10万元礼金和钻戒,但女方只同意还回钻戒和10万元礼金。无奈之下,男子只好将女友告上法院。
记者昨日获悉,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若婚姻关系不能缔结,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但考虑到两人已订婚且同居生活超半年,为此判决女方返还290万元。
去年春节前,34岁的蒋某和家人一起到王某家档口谈生意,其间结识了比他小12岁的王某。去年3月初,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3月30日,蒋某在母亲和姐姐的陪同下购买了一枚价值11.6万元的钻戒送给王某。次日,蒋某又向王某账户转账300万元作为彩礼。4月18日,蒋某和王某举行订婚仪式,当天,蒋某又给王某父母支付了10万元。
订婚后,两人愈发认为彼此不合适,遂于去年11月分手。
分手后,蒋某要求王某将他之前送出的礼金和钻戒全都还回来,但王某没有答应蒋某的全部要求。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蒋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310万元礼金。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应返还彩礼290万元。宣判后,双方都表示服从判决没有上诉。
(原标题:广州男子下聘礼送310万给女友 同居半年分手要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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