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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7岁女老板涉嫌为揽活大送好处 目前在受审

发布时间:2016-05-11 08:00:16 | 来源:未知
今年47岁的广东辰裕建设工程公司女老板汪清,被指曾为了顺利承接广州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场地平整施工工程、花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一期项目、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七区及配套工程、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等多个工程,分多次通过广环投集团原高

  今年47岁的广东辰裕建设工程公司女老板汪清,被指曾为了顺利承接广州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场地平整施工工程、花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一期项目、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七区及配套工程、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等多个工程,分多次通过广环投集团原高管李晓雄、白文(均另案处理)贿送给时任广州广日集团下属的广环投公司董事长潘胜燊好处费共计1200万元。昨日上午,汪清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该案一审尚未宣判。

  汪清被指送好处费上千万元

  检方指控,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间,广东辰裕公司参与了广日集团下属广环投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广东辰裕公司的女老板汪清被指与广日集团、广环投公司董事长潘胜燊,广环投公司总经理白文,广环投公司项目开发部、企业发展部部长李晓雄合谋,利用后三者的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制定倾斜性招投标条件、围标等方式,使广东辰裕公司顺利承接了多个热电厂、垃圾处理工程。为此,汪清分多次通过李晓雄、白文贿送给潘胜燊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00万元。而李晓雄、白文也从汪清那里得到好处费共计720万元,其中李晓雄分得150万元、白文分得570万元,李晓雄还以亲属患病的名义,接受了汪清贿送的另外10万元。

  检方认为,汪清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法律,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晓雄被指受贿

  昨日李晓雄也在广州市中院不同法庭受审,他被指在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间,利用在广环投公司多个岗位任职的机会,在负责公司招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管理及李坑二厂部分商务洽谈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单独或伙同白文、潘胜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48.5万元,其中李晓雄分得人民币278.5万元。检方认为,李晓雄的该部分行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检方还称,李晓雄在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间,经广环投的股东单位之一广州诚毅科技公司推荐至广环投工作,先后担任采购及合约部经理、商务部部长,负责招投标、采购、合同合约管理、预决算和商务谈判等工作。在此过程中,李晓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万元及浪琴牌手表一对。检方认为李晓雄该部分行为,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上述两案一审均未宣判。

(原标题:广州47岁女老板涉嫌为揽活大送好处 目前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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