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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参保缴费20日结束 再不缴医保待遇就没了

发布时间:2015-12-02 08:08:35 | 来源:未知
南都讯 记者王道斌 通讯员戴雨 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自9月1日启动至今,目前已有约457万名参保人办理了参保登记工作,其中约343万名参保人已缴费到账,仍有超过110万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广州市医保

  南都讯 记者王道斌 通讯员戴雨 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自9月1日启动至今,目前已有约457万名参保人办理了参保登记工作,其中约343万名参保人已缴费到账,仍有超过110万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广州市医保局昨日特别发出提醒,今年参保登记和缴费按规定拟于12月20日结束,广大参保人为避免医保待遇受影响,请确保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未办理委托划扣的参保人应尽快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三家银行之一现金缴纳医保费;通过村集体、学校等单位代征代缴的,请单位经办人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

  根据相关通知,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方可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非医保经办机构原因未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等情况外,将不再接受中途参保缴费申请。

  缴费标准

  2016年度广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续保人员无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原标题:广州参保缴费20日结束 再不缴医保待遇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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