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小区业主竟无法换物管
越秀区东风广场小区近两年因新物管公司选聘问题不断闹风波,在业委会办公室长期被断电的基础上,近日,业委会办公室的窗玻璃被贴纸贴成了“大花脸”,新物管公司的选聘工作也被迫中断。
谈不拢业主公共收益归谁管
东风广场坐落于东风东路,2000年前后投入使用,现有约1800余户住户,目前由高乐物业(下称物业)管理。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每天随意进出小区的推销人员和每个月高得离谱的公摊水电费尤其让业主困扰,甚至连小区清洁都不如人意。
2013年初,东风广场业委会在克服了重重困难后成立。现任业委会主任姚河清告诉记者,本来可与物业优先进行《物业服务合同》谈判,但“每个月10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物业不愿依法返还给业主”。物业负责人则表示,公共收益一直由物业监管,业委会想监管却一直拿不出业主授权。
2014年11月,业委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50名到场业主代表中有44名签名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招聘物业服务企业。
投票选新物管却遭遇阻挠
今年4月,业委会启动招投标,初步筛选出3家物管公司。5月初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同意授权业委会选定物管公司、审议表决方案。但没想到,“业主代表上门派选票时,物业居然派保安跟踪并拍摄录像。”业主张先生称。闹心的事不止这些,业委会办公室竟然变成了“大花脸”。11月17日,记者在该办公室看到,窗户上凡是贴公告的地方都被贴纸糊住,且该办公室已被断电10个多月。姚河清称,“我们只能群发短信告知业主重大事情,谁知业主们居然收到伪基站平台发出的虚假信息。”业主们收到的虚假短信是以业委会的口吻,表示鼓励业委会成员积极为新物管公司拉票,成功拉票可获劳务费奖励。几次干扰后,业委会组织的投票工作已无法进行。
物业负责人则解释称,拍摄录像是为了留存证据,防止业委会内定新物管公司。反对新聘是因为他们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获得超过半数的业主赞成。
经过梅花街道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共识。对此,业内专家谢小毅表示,法律规定,所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应该依法将公共收益返还给业主,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管理。“物业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出于什么目的做出影响业主大会召开的行为,甚至物业公司自行上门要求业主签合同,这些行为全部超越了其职责范围,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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