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利用互联网以招工 收取送礼费介绍费管理费
近期,广州越秀警方通过深挖案件线索,打掉一个利用互联网以招工为名实施诈骗的团伙,抓获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2018年12月20日,事主韩某向越秀警方报警,称其在网上见到越秀区某酒吧招工的信息,并按网上公布信息前去应聘,结果被骗走中华牌香烟两条(价值人民币1250元)及现金人民币600元,合计损失人民币1850元。越秀警方通过开展侦查和深入走访,发现该案情况较为复杂,经比对,发现另外4起诈骗案件的诈骗手法与该案相似。
办案民警多次核对几起案件的问话笔录及事主提供的有关信息,经初步排查,一个由嫌疑人徐某(男,20岁,某酒吧员工)等4人组成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待遇丰厚等字眼吸引应聘者前来应聘,然后实施骗取财物。
据事主韩某反映,“应聘”当天,诈骗团伙成员以“需要送礼”为名收取其中华香烟两条,后又以收“介绍费”“管理费”为名先后收取韩某合共人民币600元。然而当韩某被带到某酒吧后,却无任何人员给韩某安排工作岗位等事宜。随后,韩某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已被对方拉黑,随即报警。
越秀警方在摸清案情及该团伙成员的活动规律后,决定对4名嫌疑人进行抓捕。2018年12月25日,越秀警方在越秀区某酒吧将徐某带回调查。2019年1月以来,越秀警方相继在白云区、天河区等地将另3名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徐某等4名嫌疑人对作案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越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团伙成员周某(男,24岁)已被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及该团伙相关的诈骗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担保金或其它名义的财物,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均属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在应聘过程中遇到招工单位要求先行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时,需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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