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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包工头欠薪200多万后玩“失踪”

发布时间:2017-07-19 07:26:09 | 来源:网络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汉坤通讯员/罗倩琳)昨日,禅城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佛山包工头周某拖欠了89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合计200多万元,并以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躲避追债。最终,周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3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汉坤通讯员/罗倩琳)昨日,禅城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佛山包工头周某拖欠了89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合计200多万元,并以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躲避追债。最终,周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3月份,周某挂靠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佛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工程,并雇佣多名工人进行建设施工。因经营、资金结算问题,周某资金出现困难,不仅欠下债务还不上,手下89名工人的工资更是没了着落。截止2015年5月,周某拖欠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2243499元。

  欠下巨款后,面对工人的工资诉求,以及材料供应商、债权人的连连追债,周某自知已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其在2015年5月份改变联系方式并逃匿,逃避支付上述89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之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周某仍未支付89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直到2016年12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周某协调挂靠公司支付了上述所拖欠工人的全部工资。2017年1月,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共计人民币2243499元,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法院考虑到周某自首、协调挂靠公司支付了工资等情节,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表示,对于工程承包人来说,在日常的经营中应懂法律、讲诚信,当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时,要正确面对,妥善解决,而不能采取逃避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劳动者来说,应采用合法渠道维权。如遇到企业老板拖欠工资逃跑的情况,除了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之外,还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原标题:佛山一包工头欠薪200多万后玩“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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