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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男子篡改借据告合作伙伴 被揭穿倒赔10万

发布时间:2016-08-02 09:57:42 | 来源:未知
去年9月,冼某拿着《借款单》到禅城法院,将自己十年的合作伙伴郑某告上了法庭,声称郑某曾欠下其375万元。这起表面上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民间借贷纠纷,原来却是内藏乾坤。郑某表示,所称的借款其实只是合伙投资款,而所欠的款项也仅为75万元,所谓的375万元

  去年9月,冼某拿着《借款单》到禅城法院,将自己十年的合作伙伴郑某告上了法庭,声称郑某曾欠下其375万元。这起表面上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民间借贷纠纷,原来却是内藏乾坤。郑某表示,所称的“借款”其实只是“合伙投资款”,而所欠的款项也仅为75万元,所谓的“375万元”是冼某在“75万元”的基础上篡改形成的。记者昨日从禅城区法院了解到,经过权威的笔迹鉴定后,法院最终认定冼某说谎,法院近日以伪造证据,对其拘留15天并“顶格”罚款10万元。文/广州日报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谭颖思

  案起:

  十年合作伙伴变“敌人”

  冼某和郑某原是朋友关系,冼某是化工生产商,郑某是化工原料销售商,双方已经有十多年的生意来往。不过,就在2015年9月,冼某向法院提交《借款单》等证据材料,将郑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郑某立即支付所欠借款人民币304万元及利息。

  冼某起诉称,自己与郑某曾有生意来往,相互之间时有借贷关系,双方一直约定的利息为月息1.5%。从2011年12月开始,郑某以投资矿山项目为名多次向其借款,截至2012年8月7日,共借款项3252575元。在他的多次催促下,2013年11月13日,郑某向其出具了《借款单》,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75万元整,从2013年11月13日起每月月底偿还5万,直至还清所有借款和利息为止。

  冼某称,截至2015年2月11日,郑某依约以现金及折价货物的方式共偿还了71万元,但剩下的304万元经多次催还后仍未能履约偿还。为了证明郑某欠下巨款,冼某向法院提交了《借款单》、银行流水账单及结算业务单等8项关键证据。

  悬疑:

  欠75万元还是375万元?

  这看上去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民间借贷纠纷,不过,郑某在法庭上,却说出了事情的另外一个“版本”。

  郑某称,2012年6月,双方与案外人毛某合作投资矿山。后来由于投资失败,在冼某的胁迫下,他于2013年11月13日以出具《借款单》方式返还其合伙投资款75万,但是如今均已还清。《合作协议》、《补充合作协议》等证据均能证实双方与案外人毛某合作投资矿山的事实,解释了75万元“借款”的由来。而银行卡业务回单等证据则足以证明涉案款项往来都是还款或者货款,并非冼某所说的“借款”。

  在郑某陈述的事实中,他所欠的是75万元,为何《借款单》上显示的却是375万元?

  郑某表示,这其实是冼某伪造、变造了《借款单》,伪造、变造的有三处:一是冼某在原借款单上在“75万”前加上了一个“3”字,使之变成了“375万”;二是将“分15期”的“1”字改成了“7”字,使之成为“分75期”;三是将“在每月月底30号还5万元”添加为“在每月月底30号还¥5万元”。

  在法官的询问下,冼某代理人拒不承认有改动证据。

  2015年11月18日,第二次庭审中,冼某开始改变了“口风”,承认《借款单》有改动,但改动的一些细节与郑某所描述的不符。他称,他们一开始约定郑某每月还25万元,分15期还。但郑某说资金困难,才改成了每月还5万元,分75期还。财务在《借款单》上将“1”改成“7”,“2”改成“¥”。

  真相:

  为不义之财篡改《借款单》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郑某此后重新申请对借款单中“375万元”是否由“75万元”添加形成,以及“现每月月底30号还¥5万元”是由“现每月月底30号还5万元”还是由“现每月月底30号还25万元”修改形成进行鉴定。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禅城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鉴定。

  经鉴定,《借款单》上“375万元”是由“75万元”添加形成;“在每月月底30号还¥5万元”是由“在每月月底30号还5万元”添加形成。

  教训:

  骗取不义之财

  只能自食苦果!

  禅城区法院认为,冼某恶意伪造、变造证据,企图通过虚假诉讼谋取不义之财的行径极为恶劣。同时,严重妨碍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应当予以处罚。

  今年7月29日,承办法官通知冼某及其代理人到庭,对冼某进行训诫和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冼某作出罚款10万元并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宣布处罚决定后,由法警将冼某送进了拘留所。至此,冼某才承认其对《借款单》有改动的行为,并写下了悔过书,于当天向法院缴纳了10万元罚款。

  据悉,这是禅城法院今年因虚假诉讼开出的第二张罚单。2016年5月,禅城法院就对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开出建院以来因虚假诉讼开出的最大罚单20万元。对虚假诉讼当事人的处罚决定既是一个警示,同时也彰显了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净化司法环境的决心。

(原标题:佛山一男子篡改借据告合作伙伴 被揭穿倒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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