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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扶持科技创新 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5-06-01 09:39:16 | 来源:未知
佛山市政府日前出台16条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包括对企业研发实施普惠式财政补助,多方位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大力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 新政从5月26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激励科技创新及人才安居乐业等实施补贴的措施有

  佛山市政府日前出台16条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包括对企业研发实施普惠式财政补助,多方位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大力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

  新政从5月26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激励科技创新及人才安居乐业等实施“补贴”的措施有七大类,占比最大。包括普惠式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实施科技创新券、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对科技企业的投融资补偿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新型研发机构扶持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

  根据市政府日前公布的实施意见,新政将由市科技、国土、税务、财政、教育、发改、经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管理等10余部门联手推进落实。佛山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市创新办负责人指出,新政所涉条款内容新、含金量足、扶持力度大,对进一步优化佛山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是积极助力。

  实施意见明确,将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供给,活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经营;通过财政资助、空间支持、人事待遇等政策杠杆,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大力扶持孵化器建立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创新与创业、孵化与投资相结合。

  同时,针对本地科研资源不足短板,新政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将科技成果在佛山转移转化。如新政规定,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作价入股方式实施转化的,可从所得股权中提取一定份额,用于奖励为此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并且明确获奖人可享受税务部门“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政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并将建立佛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支持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要促进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朝着做强、做大、做专、做精,发展成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优质企业方向发展。

(原标题:佛山扶持科技创新 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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