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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初二学生遭警察鸣枪误伤续:当事民警被停职(2)

发布时间:2015-01-27 08:00:21 | 来源:未知
警方负责人说,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调查,会对当事民警进行心理辅导。 说法 民警不用负刑责 伤亡者可申请国家赔偿 该事件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力撑警察开枪: 孩子死了很可惜,但是不应该停职,可由国家进行赔

  警方负责人说,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调查,“会对当事民警进行心理辅导。”

  说法

  民警不用负刑责 伤亡者可申请国家赔偿

  该事件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力撑警察开枪:

  孩子死了很可惜,但是不应该停职,可由国家进行赔偿,不然今后警察都缩起来不干活了……”— 网友“旧情人”

  警察在正常执法并且紧急情况下采取鸣枪示警,如果执法过程合法,伤及途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不应该将民警停职处理,用停职处理来平息事件更不明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此事。”— 网友“细纱”

  如果民警依法对天鸣枪,那他就没有过错,也不承担刑事责任,行使职务所造成的意外损失由国家赔偿。不过应当认真评估对天实弹射击产生的流弹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网友“僮言僮语”

  广东盈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来斌也表示,警察在执行公务危急时刻鸣枪示警是合法行为,误伤市民是很偶然的意外事件,民警没有主观故意,因此不用担负刑事责任,伤亡者可按规定获得国家赔偿。不过多名警察告诉南都记者,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安局内部会有一定程度的处分,即使不用担负刑责,也要承担民事赔偿。佛山一民警说,“这就要求鸣枪示警前要判断好周围地形,尽量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原标题:佛山初二学生遭警察鸣枪误伤续:当事民警被停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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